2016年10月16日 星期日

選擇權的價值是波動及時間

選擇權是繼期貨之後帶來的新風潮商品,他是一個三度空間的商品
你可以做多、也可以做空,特別的是他還有契約點數及時間價值,所以組合千變萬化,有些書提到正確的熟悉方法是交易期貨再交易選擇權,不過我覺得只要"瞭解期貨"再交易選擇權就好。
選擇權(OP)跳脫了以往行情只有多跟空的概念,盤整、不漲不跌都可以賺錢。




OP有兩個重要的概念就是 1.波動 2.時間價值
當選擇權在價內及價平時,指數一跳動會造成點數波動非常劇烈,所以買方在損失有限獲利無限的前提下,喜歡指數波動。
選擇權含有時間價值,履約到期日前時間價值會消逝的非常快,賣方收權利金但是需承受無限的風險,所以賣方喜歡指數平穩不動然後隨著時間價值得流失賺取權利金。

選擇權有4種基本策略方式(BuyCall、BuyPut、SellPut、SellCall),衍伸出多種組合交易(價差交易、時間價值交易、禿鷹交易....)但我不喜歡研究這些複雜的東西,有概念要用策略時再深入就好。

很多人喜歡買方單邊交易因為風險有限,有兩種方法
1.看準趨勢,買入價平附近的選擇權,通常2.3天就會平倉賺取行情波動財。
2.買入價外賭行情,行情到了靠著波動就5-10倍再賺(成功機率不高)

賣方利用時間價值也有兩種方法
1.再履約到期前,賭行情也短時間難有突破,賣出價外選擇權,賺取剩餘的時間價值(大多10點以下)
2.賣出遠月遠價外,賺取時間價值,同時在近月指數大幅波動時也可以防守,遠月行情不會隨近月行情1:1深深連動。

一般價差策略策略最常見的就是最大損失100點最大獲利20點也就是損失比獲利還要大很多,以EXP()的角度計算
-100*(1-P)+20*P=0   勝率P要有80%時才能損益兩平
我就會想如果你做這筆交易的勝率有80%,那不是應該要做買方嗎....?

如果做單邊賣權,把損益控制在-200%的權利金,假設賣出50點EXP( )
-100*(1-P)+50*P=0  勝率P只要有66%,就可以損益兩平

那為什麼大家都不做單邊賣方呢?大多數的原因是風險無限,在<選擇權賣方交易分析 第二版>作者就建議做賣方上述-200%策略,根據他的經驗常久下來可以穩穩賺....,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能凹單,損益一到就要出場。

我也曾想過要達損益平衡點將要進入虧損時,用小台或是買權鎖住風險,但是我覺得不牢靠,因為指數上上下下你買期貨可能會被巴來巴去風險似乎更大、買權在價平附近又飆漲的嚇人,根據書中作者的經驗,最好的方法還是停損出場。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5249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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